這是一篇帶有血淚的記錄,描述著想要合法在家裡安裝個 Decking 到底有多麼難,從一開始找人估價、工程一拖再拖、已讀不回、欠錢不還、等待超久的申訴過程到最後總算拿到退費,大約兩個禮拜的工程可以拖到一年半才結束,只能說人生總是處處驚喜與磨難阿!
如果看官你也正好要在墨爾本蓋個漂亮的 Decking ,不妨拉個沙發、泡杯咖啡,先看看我的過程才不會走上冤枉路啊啊啊啊啊啊!
2018年9月,我們在墨爾本東北區的鄉下地方買了一間小厝,為了讓它平凡的外觀轉變為『好像很厲害』一樣,於是我們就決定要在房子的前院蓋上面積 13.1 平方公尺的木頭階梯與房子的側院蓋上面積 31 平方公尺的木頭平台,殊不知這看似非常簡單的願望竟然耗費了我們一年八個月才達成 😱😱😱
同年10月我們透過 HiPage 找了一家名為 North East Turf & Landscaping Pty Ltd 的建商來幫我們施工,負責人的名字為 Glenn Stevenson,合約的詳細內容如下圖,基本上就是前述的階梯+平台+申請建築執照 Permit,看似正常的交易,我付錢、你施工,大家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嗎?結果卻是無間地獄的開始啦啦啦啦!
依照合約我們在簽約時就已經預付了 40% 的訂金,由於同年10月回去台灣一趟,所以講好回台的期間先申請建築執照,然後預計2019年1月開始施工,大概1月中底就可以完工。正所謂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無賴的屁話。2018年10月底還在台灣的時候就寫信詢問執照的申請過程如何,是否有需要補上文件什麼的,那時候還回信說已經在準備了,很快就會送件。
時間來到了2019年1月預計要施工的日期,結果卻完全沒有人出現,接下來的電話或者簡訊聯絡都是用奇奇怪怪的理由打發,什麼雨太大、氣溫太高、媽媽氣喘發作、他氣喘發作、朋友喪事之類的我都聽過,由於當時剛搬家還有很多鬼東西要忙,就沒有很在意這些延誤。
一直拖延到了2019年2月28日才真正是第一天的施工,依照合約我們又多付了20%的正式施工費用,哪知道付款後又是無限地牽拖,基本上就是把之前講過的理由再次撥放好幾百次,要不就是直接不接電話或者回簡訊裝死,最蠢的一次是我明明一整天都在家,他還可以撒謊說原本要來施工,來了後發現地面太溼就回去了(林阿罵勒,你當我塑膠都直接忽視的)。
就這樣日期到了2019年8月,在這之前真正來施工的次數不會超過五次,除了合約中的擋土牆部分完成以外,原本的水泥樁還被他改成一整片的水泥平台(一直強調這樣比較好,他花更多成本之類的),更令人生氣的是在我們家施工的時候還把廢土直接丟在鄰居的空地上,然後被鄰居舉發搞得好像我故意要省事請他亂倒廢土一樣,平白無故就當了惡鄰居真的是有夠倒楣。
不論是我的工作還是搬家的事宜到了2019年8月其實都處理得差不多,也是該了結這永遠做不好的 Decking 了,於是我就請他再跟我簽訂另一份合約,新的合約多加了確切的完工日期為2019年10月9號與工程如果再次延誤時賠償款如何計算(其實這東西最初的合約就應該要寫上了)。當初簽約時非常相信他,才沒有白紙黑字寫下完工日與延誤補償,只能說人生好苦、人心好難懂。原本想說合約都簽到了這樣的地步,對他也是彬彬有禮從來沒有惡言相向,他應該會好好施工了吧,沒想到無賴的境界不是我們可以理解的,一直到了預計的完工日期工程還是都沒有進展,重點是號稱好幾個月前就申請的建築執照,就在我和市政府確認後才發現根本從來沒有遞件過,他還一直強調他真的有寄信過去,不知道為什麼市政府沒有收到(原來到了這個年代還有人不會寄信...),無奈下我們只能協議解約了(我人真好,應該要給他一直拖,反正愈拖延我賺得愈多)。一番討價還價後我們在10月15號協議好了最後的完工事項與還款金額,基本上他只要把那個部分完成的擋土牆修補好、被他用壞的門裝好、然後把約40%工程款的錢在10月底前還我,我們就可以和平分手了。
沒想到人算、天算還是沒有無賴的裝蒜厲害!號稱要在十月底還錢的他,一直拖到聖誕夜的那天才退了約20%工程款的錢給我,在這段期間不管我怎麼威脅利誘,他還是拿出那每天進化的理由來拖延,他身邊的親朋好友應該都不小心被他說死了,就連去搶救森林大火這個理由都可以出現呢!
其實在他拖延的這一大段期間我也不是沒有找過其他的單位來幫忙,2019年3月20日我就找過了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4月4號收到了回覆並且要我諮詢 Consumer Affair Victoria ,那時候心想工程應該會回歸正軌加上生活也忙,就只是當作備案沒有認真聯絡。一直到9月底心已死才聯絡了 Consumer Affair Victoria ,他們又要我聯絡另一個單位 Domestic Building Dispute Resolution Victoria(DBDRV)來申請調解。2019年10月8號我正式透過 DBDRV 遞交申請,沒想到一等就是好幾個月,直到了2020年2月25號我才收到了 DBDRV 的回覆,我都快忘記了幾個月前我有遞交過申請呢!
DBDRV 這個單位就類似於調解委員會,專門處理 Domestic Building 的爭議,作為公正的第三者他們會安排兩方面對面或者電話會議,並且就會議的結果來給予調解雙方更進一步的建議。我的案例是由一位叫做 Mark 的人負責,他先向我詢問一下幾個月前遞交的申請是否有所進展、目前最新的狀況與我需要的協助是什麼,基本上我的 Case 還滿簡單的,就是要把最後的退費拿回來而已。了解我的申訴後他就聯絡 Glenn 確認是否真有欠我工程的退費,確定無誤就寄了一封 Notice of conciliation 給我們並安排3月17號早上的電話調解,而雙方也都確認會參與這場調解。然而無賴的心不是你我可以懂得,到了調解的當天 Glenn 一開始就裝死不接電話,最後還直接關機無視 Mark 與我,可說是相當的囂張阿!不幸的是 DBDRV 雖然是政府的單位,但是卻沒有強制執行的能力,他們可以給的就是一張調解失敗的證明 Certificate of conciliation (dispute not resolved) ,有了這個證明才能進階到下一個單位 Victorian Civil &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VCAT,應該就類似於台灣的民事法庭吧?) ,如果沒有 DBDRV 的調解證明,是不能夠直接到 VCAT 的喔!
時光就這樣很慢又很快的來到了2020年4月1號,我們透過了掛號信件遞交了 VCAT 的申請,除了 DBDRV 的調解失敗證明以外,還需要附上透過 ASIC 購買 Glenn 所屬公司的資料 Current Company Extract。遞交申請前我還很好心的傳簡訊給 Glenn,告知他還錢要快,等我遞件出去就不是20%工程款的退費可以解決的,畢竟依照之前簽訂的第二份合約,整個工程一直拖下去每個月是要賠款的。原本以為這樣還可以嚇嚇他,趕快還錢就可以省下掛號信件的費用與後續的麻煩,沒想到還是被忽視,我就只好默默地送出申請。接下來我也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不幸,由於新冠病毒的影響,VCAT 審理案件的速度大大降低,一直到了四月底都還沒正式受理我的申請 😅
Anyway,我在復活節前收到了 Glenn 的簡訊,號稱復活節之後就會退我錢,基本上他說的話就和廣告簡訊一樣,看過就可以滑掉了,我也沒有費心回覆他。故事一直到了4月29號,很難得他主動打電話給我,問我願不願意接受把20%退款降為15%,然後我們就可以好聚好散船過水無痕,正值午睡被吵醒的我一口就回絕他,掛了電話後還補上了一封簡訊,告知我早就遞交民事法庭的申請,等到受理的時候依照合約我可以拿到更多的補償,真沒必要現在降價犧牲(反正我超級有耐心)。不知道是他良心發現,還是沒想到我真的會遞交民事法庭的申請,隔兩天就又主動聯絡我,要我保證如果今天立馬還款就會取消民視法庭的申請。其實法庭那邊也還沒正式受理,能省下一事也沒啥不好的,我就答應他並且在半小時內就拿回我的退款啦!回首過往,從簽約的2018年10月1號到最後拿到退款的2020年5月1號,只能說在這樣的過程我又學到了好多東西。
以上落落長就是我的血淚經驗,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金錢交易時還是要把對方先當成壞人,該簽的合約、該註記的部分一定要寫好,才不會和我一樣花了幾年的光陰在學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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